引用Gary V的 INBOUND12 主題演講:“行銷人員 F#$% 一切都好。”
我第一次聽到他這麼說是在 HubSpot 的年度 INBOUND 活動上。這次主題演講也是我第一次聽到演講者丟下髒話。(實際上,在 60 分鐘的演講中,他掉了 84 次——我知道,因為我數過)。
在後來接受《Inc.》雜誌採訪時,他接著解釋了「行銷人員如何毀掉一切」。」
加里的觀點是這樣的:當我們的行銷人員發現買家認為有價值的東西時,我們就會充分利用它,直到我們的買家感到厭倦並失去興趣。
結果呢?
你明白了——它不再起作用了。
需要證明嗎?想想橫幅廣告。您最後一次點擊橫幅廣告是什麼時候?
第一個橫幅廣告由 AT&T 購買,並於 1994 年出現在 上。這種投資報酬率在今天是聞所未聞的。
第一個橫幅廣告
現在,考慮一下電子郵件。
您有多少內容沒有下載,因為您非常確 我是一名行銷人員 定這樣做會引發內容提供者以及他們共享或出售其清單的所有其他公司的電子郵件風暴。
沒有什麼
在我們討論你應該做什麼的策略之前(我們會做到這一點),讓我們彼此誠實。
您不需要每個人的電子郵件地址
對於大多數公司(製造產品、提供服務或 真實手機號碼數據列表 交付產品的公司)來說,沒有必要在對話開始時就知道潛在客戶的電子郵件地址。
不僅如此,提出要求並不會增加您在潛在買家眼中的價值或可信度。
假設我在一家軟體公司工作,該公司可以幫助您收集市場研究,識別市場趨勢,並更好地了解您的競爭對手在您的行業中正在做什麼(我就是這麼做的)。
當您第一次發現我們時
了解您是否已經使用我銷售的軟體類型對我來說比了解您的電子郵件地址重要得多。對您來說,獲取您可以實際使用的有用資 用於社群媒體活動的電話號碼資料庫 訊比向我提供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更重要。
是的,在某些時候,如果我要與您互動,我將需要您的電子郵件,但現在 – 在我們的第一次互動中 – 我不需要它。
老實說。此時,您可能甚至不確定我是否有任何有意義的話要說。在你這樣做之前,為什麼你會同意再次收到我的來信?
我的建議?
在舉行數位婚禮和交換電子郵件之前,讓您的潛在客戶了解您必須提供的服務。
買家感到厭倦和憤世嫉俗,我不怪他們。我們大多數行銷人員做得太多了採取並且給予不夠。
您看過有多少
「免費電子書」看起來更像是帶有 45 點文字段落的 PowerPoint 幻燈片,而不是您在當地圖書館借閱的任何書籍?
我們希望人們為此向我們提供他們的電子郵件?我不這麼認為…
是時候做出改變了
我們大多數人都害怕改變。
變化本質上是不同的。這就 印尼數據 是它改變的原因。
但無論我們喜歡與否,改變都在我們身邊。你的公司在變化,你的市場在變化,你的競爭對手也在變化。反過來,選擇不改變也不是致勝策略。
我相信我們對電子郵件和內容行銷的濫用對於Drift執行長 David Cancel 所謂的對話式行銷的快速採用做出了重要貢獻。